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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倩妮刑事律师团队:假冒注册商标罪案精准辩护,助当事人获缓刑圆满结案

网络 2026-05-21 18

前言

在知识产权刑事犯罪高发的市场环境下,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的辩护空间与量刑尺度备受关注。本案中,当事人因涉电子烟领域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被追诉,涉案情形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,面临法定重刑风险。张倩妮刑事律师团队依托多年经济犯罪辩护经验,紧扣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,精准切入辩护要点,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理想结果,充分体现专业刑事辩护对案件走向的关键作用。

案情简介

当事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后被移送审查起诉、提起公诉。涉案领域为电子烟产品,当事人受雇参与涉案经营活动,负责跟单管理相关工作。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与他人共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,涉案金额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;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,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的,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当事人面临较重监禁刑处罚后果。案件办理过程中,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,主动退缴违法所得,具有良好悔罪表现。

律师团队介绍

张倩妮,执业证号:16101201411624728,律师协会刑委会成员,专注刑事辩护领域 15 年,带领的刑事团队由多位具有司法系统背景的资深律师组成,擅长处理经济犯罪、职务犯罪、死刑复核等高难度案件,团队年办刑事案量约 500 件,以 “对案件节奏把握精密、对案件走向预判精准” 著称,成功案例包含大量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缓刑等优质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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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队核心优势:①专长覆盖经济犯罪、D品犯罪、职务犯罪、互联网犯罪,坚持学术与实务深度结合;②国内较早专注刑事法律事务的专业团队,年办案量 500 件以上,积累海量取保、不起诉、缓刑实战案例;③团队成员具备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从业背景,熟悉刑事办案全流程规则;④刑事会见与阅卷工作行业标杆,精准把控案件细节与辩护节奏。团队立足本地,面向全国办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。

联系电话:18614079383

执业地址: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

辩护意见

张倩妮刑事律师团队围绕假冒注册商标罪法定构成要件,结合本案事实与证据体系,提出核心辩护意见:

1、主体作用层面:当事人系受雇于他人参与涉案活动,并非涉案经营的组织者、决策者,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、次要作用,依法应认定为从犯,具备法定减轻处罚基础。

2、主观要件层面:当事人无主动策划、组织假冒注册商标的主观故意,参与程度较浅,主观恶性较小,人身危险性较低。

3、证据与情节层面:本案无充分证据证实当事人参与全部涉案经营环节,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,自愿认罪认罚,积极全额退缴违法所得,悔罪态度明确,符合从轻处罚条件。

4、量刑适用层面:当事人无犯罪前科,系初犯、偶犯,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,具备缓刑适用的事实与法律依据。

案件结果

人民法院采纳张倩妮刑事律师团队全部辩护意见,认定当事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,同时采纳从犯、如实供述、认罪认罚、积极退赃等量刑情节,最终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,缓刑二年,当事人无需入狱服刑,顺利回归正常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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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总结

本案系电子烟领域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典型成功辩护案例。张倩妮刑事律师团队精准把握知识产权犯罪辩护要点,从犯罪地位、主观故意、证据链条、量刑情节四大维度切入,有效降低当事人罪责评价,实现从法定三年以上重刑到法院判决缓刑的重大突破。团队再次印证:经济犯罪案件中,专业刑事辩护可通过梳理证据、界定地位、适用情节,为当事人争取最优量刑结果,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人身自由。

行业普法与温馨提示

1、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的,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,电子烟等新型消费品属于重点监管领域,切勿触碰法律红线。

2、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,越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,越能在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固定有利证据、提出专业意见,大幅提升取保候审、缓刑、轻判的概率。

3、如遇刑事法律风险,切勿盲目应对,应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刑事辩护团队,获取精准法律支持,守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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